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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招聘合同制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11 16:59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7-19       报名截止:2021-07-21

  为进一步充实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管理服务工作力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市政管理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岗位工作人员4名(男性2名,女性2名),市政安全管理岗位工作人员2名(男性1名,女性1名),文秘及办公自动化岗位工作人员4名(男性2名,女性2名)。(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曲靖市户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6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4.初始学历需具有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毕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热爱工作,熟悉电脑操作,能熟练操作办公自动化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较强的奉献精神,服从岗位安排;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8.同等条件下,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道德模范等人员优先考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在以往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资格复审时仍未取得毕业证及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证书的人员(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可暂不提供原件);

  7.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拟定招聘方案、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无论哪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公开招聘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请报考人员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在参加招聘各个环节加强个人防护,如有卫生防疫部门认定为不宜参加招聘情形的,即终止本次招聘后续环节,后果由本人承担。

  (一)招聘计划及公告

  招聘公告及后续各环节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qj.gov.cn)和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ql.gov.cn)进行公告(以下称“规定网站”)。考生自行登录规定网站查询获取相关信息,因查看不及时或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免收报名费。(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他人代报。)

  2.报名时间:2021年7月19日至2021年7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共3天。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3.报名地点: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组织人事科(曲靖市麒麟区南片区银屯路中段建硕巷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局9楼)

  4.报名时须提供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需上交),学信网学历证明1份;

  (2)《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附件2);

  (3)个人近期免冠大一寸浅灰底彩色照片2张(贴在报名登记表上1张,贴准考证上1张),并提交用本人姓名命名的同底jpg格式电子版照片;

  (4)《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原件1份(附件3);

  5.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经资格初审合格获准参加笔试的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若获准参加笔试的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将按比例相应缩减拟公开招聘计划。资格初审结果在规定网站公开发布。

  6.疫情防控: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报名、笔试及后续考录环节均需持健康绿码并佩戴口罩进场。

  (三)笔试

  1.笔试方式: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卷面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业务素质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2021年7月25日上午9:00—11:30.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需在笔试开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开考后考生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3.笔试准考证:笔试前2天由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到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组织人事科领取,笔试及后续各考录环节均须出具身份证及准考证,请妥善保管。

  4.笔试成绩公告:笔试结束2天内,在规定网站公开发布笔试成绩。同时公布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进入面试程序前,招聘单位和曲靖市麒麟区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主管机关须现场对拟进入面试人员的相关报考资格及学历等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因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取消本次招聘资格。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按照遴选计划人数与拟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结束后,递补和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人员及岗位变动情况由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主管机关在“规定网站”公告。

  3.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及纸质版原件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1份;

  (4)个人近6个月大一寸免冠证件照3张,与报名时提供的电子版照片同底;

  (5)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须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经复审部门经办人签字、标明日期后加盖单位公章。

  (五)面试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并通过资格复审,按照与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出现考生放弃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影响面试比例的情形,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依次进行一次递补,无递补人员则按实际进入面试的人员开展面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面试工作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由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

  1.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时间为15分钟。主要测试考生的仪容仪表和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决策应变能力、综合分析与创新能力和岗位适应性等。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并于面试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

  4.面试成绩当场宣布,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在规定网站进行公告。

  5.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须提前3天向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未按要求提交放弃申请缺席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公开招聘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如遇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由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和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政审和全面考察,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并提交有两人以上考察组成员签字认可的书面考察材料。

  因自愿(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递补一次。

  (六)公示和聘用

  1.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2.在公示期间,如出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情形,可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递补一次。

  3.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因办理聘用手续过程中出现空岗,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服务周期。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给予解聘。正式聘用人员服务期原则上不低于1年,最长不超过3年,实行一年一签。聘用期满后,如继续设置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续聘。聘用期满解聘的,不承担兜底分流责任。

  (二)工资待遇。试用期月工资待遇为2500元;试用期满后,月工资待遇为4000元(包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五险等)。

  六、纪律与监督

  曲靖市麒麟区纪委监委派驻麒麟区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协调,受理有关投诉或举报,负责调查处理,接受社会监督。

  (一)报考人员应该自觉遵守招聘规定和相关工作程序要求,诚实守信、积极面对、按时参加。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恶意干扰招聘工作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相应招聘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招聘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招聘工作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中共曲靖市麒麟区纪委监委派驻麒麟区住建局纪检监察组0874-3187216

  咨询电话:

  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王卫萍13529874519

  朱启俊18812391188

  七、本公告由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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